公司动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市安监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市安监办〔2014〕20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六安市安全生产协会组织评审合格,决定核准安徽省六安市乙炔气厂为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通告,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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